長期細胞毒性試驗一般是在急性毒性試驗結果的基礎上,觀察評價動物反復給予受試物后,機體產生毒性反應的特征及其毒性損害的嚴重程度,以及主要毒性靶器官及其損害的可逆性。
受試物長期毒性試驗的目的是提供受試物的無毒性反應劑量和臨床主要檢測指標,為制定人用安全劑量提供參考資料。
因此長期毒性試驗的設計 最好能包括神經病理學、生理學、生物化學及相關的形態學指標的監測,還應注意受試物再組織中可能的蓄積,以及通過其他機制產生的延緩毒性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