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態假設 原子的核外電子在軌道上運行時,只能夠穩定地存在于具有分立的、固定能量的狀態中,這些狀態稱為定態(能級),即處于定態的原子能量是量子化的。此時,原子并不輻射能量,是穩定的。
(2) 躍遷規則 原子的能量變化(包括發射或吸收電磁輻射)只能在兩定之間以躍遷的方式進行。在正常情況下,原子中的電子盡可能處在離核最低的軌道上。這時原子的能量最低,即原子處于基態,當原子受到輻射、加熱或通電時,獲得能量后電子可以躍遷到離核較遠的軌道上去,即電子被激發到高能量的 軌道上,這時原子處于激發態。處于激發態的電子不穩定,可以躍遷到離核較近 的軌道上,同時釋放出光子。光的頻率v取決于離核較遠的軌道的能量( )與 離核較近軌道的能量(
)之差: 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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