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活動平板踏跑法:
(1) 試驗前準備工作:準備好試驗用儀器、設備和搶救用設備、藥品。受試者試驗前停用支氣管擴張藥,茶堿類、β2-受體興奮劑或抗膽堿藥物停用12h,抗組胺藥物停用48h,皮質激素口服停用24h,吸入治療停用12h。并向受試者說明方法,必要時示范。
(2) 記錄平靜心電圖、測血壓。測基礎肺功能,重復兩次,取最佳值。以1s用力呼氣量(FEV1)作為觀察指標。
(3) 確定試驗的目標心率、目標速度和平板坡度。
① 目標心率:一般取次極限心率(90%極限心率)
② 目標速度計算公式:每小時英里(MPH)數=0.72+0.02×身高(cm)
③ 坡度:20歲以下10%-15%;20歲-30歲5%-10%;30歲以上5%。
(4) 受試者立于水平活動平板上,雙手握扶柄隨平板速度踏跑。起始速度1MPH-2MPH,逐漸增加,30s左右達到目標速度,同時增至相應坡度。一般在目標速度下運動2min左右可達70%極限心率,如相差較大,應適當調整平板的速度和坡度。達到目標心率后持續踏跑6min。
(5) 運動停止后1、5、10、15及20min分別測定FEV1,取最低值。
(6) 計算運動后FEV1較基礎值降低的百分率。FEV1下降率(%)=[(FEV1基礎值-運動后FEV1最低值)/FEV1基礎值]×100%。
方法二:踏車法:
(1) 檢查前準備同方法一的1、2項。
(2) 用自行車功率計測定,踏車負荷從12W-16W(瓦)開始,每分鐘遞增30W-40W,直至心率達到預計最大心率的80%左右,在該負荷下繼續踏車6min,使心率在運動末達到預計最大值的90%,運動中踏車頻率保持在60轉/min-70轉/min。
(3) 運動停止后,測定FEV1的時間,計算FEV1下降率同方法一的5、6項。
結果:
FEV1下降率>10%為運動性哮喘或運動激發試驗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