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一些概念和定義
1.實驗室廢棄物 laboratory waste
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具有各種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和傳染性,并會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構成危害的所有廢棄物。包括:化學品空容器;過期與報廢化學品;研究、試驗等產生的化學廢棄物;沾染化學品的實驗器皿、耗材等廢棄物;過期的樣品等。
2.危險實驗室廢棄物 hazardous waste
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實驗室廢棄物。
3.實驗室廢棄物預處理 waste pretreatment
通過一系列的物理、化學、生物、物化及生化方法把廢物轉化為適于運輸、貯存、利用或處置物的過程,其目標是實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
4.實驗室廢棄物處理 waste disposal
將預處理后的殘余實驗室廢棄物經焚燒、固化、罐藏等技術處理后的安全排放過程。
5.化學相容性 chemical compatible
實驗室廢棄物與容器、材料接觸,或兩種以上實驗室廢棄物混合時,不應發生下列效應:產生熱、激烈反應、火災或爆炸;產生可燃性流體或有害流體;造成容器材質劣化。
6.實驗室廢棄物貯存 waste storage
圖片來自:賽弗廢棄物暫存柜系列
指實驗室廢棄物再利用成者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實驗室廢棄物產生者將實驗室廢棄物存放于符合特定要求的專門場所(廢棄物暫存柜)或設施內的過程。
PART2
廢棄物的分類
1.垃圾、惰性化學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無毒、無放射性,無腐蝕性的固體。
2.弱酸廢液及其相關化合物(質量分數<10%)
3.弱堿廢液及其相關化合物(質量分數<10%)
4.濃酸廢液及其相關化合物
5.濃堿廢液及其相關化合物
6.易燃的(燃點<60℃)不含鹵素的有機溶劑及其相關化合物
7.易燃的含鹵素的有機溶劑及其化合物
8.難燃的不含鹵素的有機溶劑及其化合物
9.難燃的含鹵素的有機溶劑及其化合物
10.不可經稀釋后排入下水道中的有機碳含量(TOD)≥10%的易燃物質
11.有機酸
12.有機堿
13.無機氧化物、過氧化物
14.有機氧化物、過氧化物
15.有毒重金屬
16.毒藥、除草劑、殺蟲劑、致癌物質
17.還原劑廢液及其化合物
18.發火物質
19.與水作用的物質
20.氰化物、硫化物、氨廢液
21.爆炸物
22.放射物
23.傳染物
24.醫療廢棄物
25來源或性質不確定的水溶性實驗室廢棄物
26.來源或性質不確定的非水溶性實驗室度棄物
27.空容器
28.石棉、含石棉的實驗室廢棄物
29.被污染的實驗室器皿和垃圾
30.多氯聯苯(PCBs)
各類廢棄物需分類存放
圖片來自:賽弗廢棄物暫存柜系列
PART3
預處理和回收方法
1.回收再利用( recovery,re-use)
實驗中產生的大量有機廢液可以采用蒸餾法進行回收,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可重復使用;一些貴重金屬可以采用沉淀法、結晶法、吸附法、離子交換法等方法進行回收;實驗中的冷卻水可以冷卻后重新使用。
2.稀釋法( dilution)
實驗室廢棄物如某些重金屬、可溶于水的易燃有機劑等,可以做適當稀釋后直接排入下水道,具體要求按CB8978執行。
3.中和法( neutralization)
強酸類和強堿類實驗室廢棄物可小心的中和到適當pH后直接排放,若中和后的廢液中含有其他有害物質需要做進一步處理。
4.氧化法( oxidation)
硫化物、氰化物、醛類、硫醇和酚類等化合物可以被氧化為低毒和低臭化合物。
5.還原法( reduction)
氧化物、過氧化物、許多有機藥品和重金屬溶液可以被還原成低毒物質,含六價鉻的廢液可以被酸性亞硫酸鹽、硫酸亞鐵等還原劑還原為三價鉻,廢液中的汞、鉛和銀還原后,可以沉淀過濾出來。有機鉛也可以通過類似的方法去除。將處理后的濃縮液收集后裝入容器,送到指定地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