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苯二氮卓類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藥過敏;
2.肝腎功能損害者能延長本藥清除半衰期。
3.癲癎患者突然停藥可引起癲癎持續狀態;
4.嚴重的精神抑郁可使病情加重,甚至產生自殺傾向,應采取預防措施。
5.避免長期大量使用而成癮,如長期使用應逐漸減量,不宜驟停。
6.對本類藥耐受量小的患者初用量宜小,逐漸增加劑量.。
7.以下情況慎用:
(1).嚴重的急性乙醇中毒,可加重中樞神經系統抑制作用。
(2).重度重癥肌無力,病情可能被加重。
(3).急性或隱性發生閉角型青光眼可因本品的抗膽堿能效應而使病情加重。
(4).低蛋白血癥時,可導致易嗜睡難醒。
(5).多動癥者可有反常反應。
(6).嚴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病變,可加重呼吸衰竭。
(7).外科或長期臥床病人,咳嗽反射可受到抑制。
(8).有藥物濫用和成癮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