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血性腸炎的治療應以治療原發疾病為主。如心功能正常時則盡可能撤去造成 腸系膜血管收縮的藥物如 洋地黃和血管加壓素。對于無明確藥物使用禁忌的中老年患者可給予復方 丹參片等改善微循環的藥物,此外,對于已發生嚴重的腸功能紊亂的患者,應予以積極對癥治療,如 結腸 脹氣者給予腸管排氣減壓和經鼻飼管抽氣減壓;惡心、嘔吐者給予止吐藥物和胃腸動力藥物;腹瀉者給予腸道黏膜保護劑如 思密達、 次碳酸鉍劑。解痙劑如 阿托品、 山莨菪堿等和鴉片類制劑如苯乙 哌啶、洛哌 丁胺等可以減少腸蠕動等。 糖皮質激素對缺血性病變恢復無幫助,且有促發 腸穿孔的可能,故不提倡使用。多數患者經內科治療后可以很快好轉,但也有少部分患者病情惡化而發生腸壞死,此時應進行急診手術,及早切除壞死腸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