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續咳嗽>4周,常在夜間和(或)清晨發作,以干咳為主。
2.臨床上無感染征象,或經較長時間抗生素治療無效。
3.抗哮喘藥物診斷性治療有效。
4.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
5.支氣管激發試驗陽性和(或)PEF每日變異率(連續監測1~2周)>13%。
6.個人或一、二級親屬有特應性疾病史或變應原測試陽性。
以上1~4項為診斷的基本條件。
對于年幼兒,哮喘預測指數是一種能有效地用于預測3歲內喘息兒童發展為持續性哮喘的危險性的指標。在過去1年喘息≥4次,具有1項主要危險因素或2項次要危險因素:
主要危險因素包括:①父母有哮喘病史;②經醫生診斷為特應性皮炎;③有吸入變應原致敏的依據。
次要危險因素包括:①有食物變應原致敏的依據;②外周血嗜酸性粒細胞≥4%;③與感冒無關的喘息。
如哮喘預測指數陽性,建議按哮喘規范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