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是確定能否輸血的重要依據,兩側均不凝集可輸血。若獻血人紅細胞與受血人血清(主側)發生凝集應禁止輸血;主側不凝集,次測(獻血人血清與受血者紅細胞)凝集,必要時可少量、慢速輸血。
交叉配血不能只進行鹽水介質交叉配血,在條件差的實驗室也應該進行膠體介質配血,以盡量消除不完全抗體存在的危害,減少輸血引起的不良反應。